合資買屋有好壞 白紙黑字約法三章

joint-ownership經濟能力欠佳,不夠錢買房屋?和家人或朋友合資不失為一個擁有房屋的方 法之一。

不過,合資買屋並不簡單,如果考慮不夠週詳,或沒好好協商,甚至可能鬧成僵局。

自由業會計師曾淑娟和法律助理林美儀接受《中國報》訪問時,以過來人的身分,分享合資買屋的該注意事項和建議。

“只要準備屋價10%的資金即可,作為房屋的頭期錢。”

預備至少屋價20%資金

林美儀說,這是一般人的錯誤想法。

從事法律助理、經常接洽房屋交易相關案件的林美儀指出,購屋者得預備至少屋價的20%資 金。

她解釋說:“很多房屋買家不懂為何要準備屋價的20%資金事實上,10%是房屋頭期,另10% 包括律師費、印花稅及相關費用。若房屋價值30萬令吉,就得籌備30萬令吉的20%,即6萬令 吉資金。”

她說,若是發展商承擔律師費和印花稅的房屋則另當別論。不過,一些發展商聲稱承擔律師費 和印花稅,其實已將有關費用計算在房價內。

曾淑娟認同說,購買房屋之前,得預算約20萬令吉,供裝修和家私用途,並非供期開始了才來 煩裝修和家私費用。她本身早在幾年前就將一筆資金投資在股票,作為購屋資金。

林美儀則通過平時省吃儉用和定存,來儲蓄購屋的“子彈”。

“建議先儲蓄一筆資金,也養成儲蓄的習慣,避免在供期開始時,因承擔房貸,有了額外經濟負 擔而吃不消。”

先商量合資規模

曾淑娟說,由于是和家人合資供屋,資金方面比較好商量。

她說,以家私開銷為例,如客廳和飯廳等公用場所的家私費用,姊弟倆會儘量平分。

“當然,有時手頭比較緊,弟弟因薪水比我高,也不介意先出比較大筆錢,日后我才歸還他剩下 的開支。”

同樣的,林美儀也和哥哥與姊姊,3兄妹平分承擔房貸。 “3人平分房貸比較容易算。家人確實好商量,但我至今都準時交房貸。”

立契約確定保障

事世難預料,不時會聽聞一些因合資供屋而出現糾紛的個案,所以合資供屋或聯名購屋之前, 最好先白紙黑字約法三章,信托契約(Trust Deed)最保障。

林美儀感慨:“金錢是惡魔,很多朋友,甚至家人,都因為利益關係(房屋分配)鬧僵,搞得很 難堪。”

“我曾接觸一些個案,母親負責供屋,但房屋是兒女聯名,但兒女沒承擔過房貸。母親隨后將房 屋賣了套現,各分100萬令吉給兒女,但有者因不滿獲得的收益而起爭執。”

林美儀因此建議,購買房屋時得設立信托契約,明文規定聯名者當中,由哪一方當最終決策 者,甚至可以詳細列明條件,以及託售房屋的所得收益分配。

“最終決策者未必是出最多錢,供最多房貸的一方。敲定最終決策者,主要是有位‘話事人’,作 出特定的房屋決定,避免僵局的發生。”

明文規定未來安排

林美儀說,聯名買屋者可在信托契約中,明文規定房屋未來房屋的潛在安排。

“合資供屋最重要有共識。如果兩人合資供屋,日后一方需要一筆資金而套現,一方則看好房屋 將在未來增值,希望多幾年才以更高價出售房屋,賺取更高收益,這情況應該如何是好?面對 不同的想法,可以在信托契約中達成共識,先說好解決方案。比方說,要賣屋的一方,必須以 市價來賣。”

她舉例,兩人合資供屋,要賣屋的一方,以50萬令吉市價賣出去,將其中的25萬令吉給剩下的 房東。同時,非房東就無法再享有聯名。

 

文章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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