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通过短期出租住宿指南 需其他住户同意方可经营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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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行政议会已通过短期出租住宿指南,业者需在业主大会获其他住户同意,且每年最高营业天数限制为180天。

掌管房屋事务的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出,短期出租住宿必须获得监管,而槟州政府也通过拟定一项指南,来平衡业者和其他住户之间的利益,以冀能达致双赢。

他说,由于短期出租多使用住宅做为经营地点,这也引致部分长期居住的居民不满,并衍生许多问题。

因此,槟州政府拟定指南,其中之一就是短期出租住宿单位的业者,必须在该住宅的管理机构所召开的业主大会上,获得其他业主通过同意经营有关业务。

一年只限出租180天

同时,每年营业天数顶限为180天,而每一名租客居住天数,不可超过3天。

他是在出席一项分层管理地契讲座会上,致词时这么指出。

他补充,有关指南适用于州内所有用途的高楼单位,其中包括普通住宅及商用型住宅。

“至于拥地型房屋,有关指南也有适用条款,换言之,所有欲经营短期出租房屋单位的业者,往后都需根据指南来行事。”

另外,他透露,槟州拥有许多高楼住宅,这也导致目前州内的建筑专员委员会(COB)官员严重不足,他已向有关当局反映问题,并获得后者原则上同意增加槟州人手。

“我们希望通过各项措施,来实现槟州朝向更为宜居环境的目标,让槟民能够享有更好的生活。”

文章来源:珍珠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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