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年收入4.1倍 人民扛不起房价

尽管人民收入提高,房价下跌,我国于2019年的房屋可负担性已有所改善,但整体上我国房价中位数占家庭年收入中位数的占比是4.1倍,仍属于严重地难以负担水平。

根据国际房屋公共政策顾问机构Demographic拟定的“中位数倍数”法,一所房屋的价格低于家庭年收入的3倍,才属于可负担的房屋。3.1至4倍为适度地难以负担,4.1至5倍为严重地难以负担,5倍以上为极度严重地难以负担。

根据国家统计局刚出版的《2019年家庭收入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2019年的马来西亚家庭月收入中位数为5873令吉,等于1年(12个月)7万476令吉;而国家产业资讯中心(NAPIC)出版的《2019年房价季度/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房价中位数为28万9646令吉。若以此计算,房价等于家庭年收入的4.1倍。

相较之下,2016年时,我国的家庭月收入中位数为5228令吉(12个月为6万2736),房价中位数为29万8000令吉,因此房价等于年收入的4.8倍。

或因家庭收入太低

基本上,若房价难以负担,可能是因为房价太高或家庭收入太低。

若根据州属区分,2019年时,沙巴和砂拉越的房价极度严重地难以负担,分别占年收入的5.9倍和5.7倍。

尽管吉隆坡的房价中位数是全国最高,达48万令吉,但由于吉隆坡家庭月入中位数也很高,达1万549令吉,因此可负担程度是3.8倍,属于适度地难以负担,与其他较城市化的州属如槟城(3.8倍)、雪兰莪(3.9倍)处于同一个水平。

布城甲州可负担

全国只有布城和马六甲的房价,处于可负担的水平,分别是2.2倍和2.8倍。

此外,由于各州属的B40收入界线不同,各州家庭可负担的价格也不一样。举例,在吉兰丹的家庭,只要月入低于3030令吉,就属于B40低收入群体,因此他们可负担的价格理应低于10万9080令吉。

至于全马的B40家庭月入低于4850令吉,因此其可负担房屋的顶价理应是17万4600令吉。

资料显示,中位数(Median)是将数据排序后,位置在最中间的数值,即一半的数据都低过中位数。在房价或贫富悬殊的地区,平均数可能被高数额拉高。

市场价格和房屋需求脱钩

社会主义党财政苏淑桦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市场价格和房屋需求脱钩,而发展商倾向于建比较贵的屋子。

她也认为,B20低收入群体的大部分收入,已用在基本开销上,根本不可能拥屋,虽然人民组屋可解决这群体的房屋问题,但供应却不足,就如吉隆坡人民组屋的等候名单有数万人,因此她希望政府可建造更多人民组屋。

“如果政府把房屋看成基本需求,就不应放任市场处理,而是应由政府根据数据规划房屋的建造,来回应人民对房屋的需求。”

她说,根据槟城研究院约10年前拟定的一份研究报告,比较了各国发展商的利润,而大马的利润比起许多国家来得高。

“若放任市场,自然无法达平衡供应与需求。”

她也认为,若政府在房屋和医疗等基本需求方面做得好,就可减少人民在收入方面的压力。

隆雪华堂社经委员会主席李仕强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这2年的房价没多大增长,雪隆地区的房价还下跌。

“但是,从1990年至2018年,房价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超过6%。长期以来,这就导致城市房价已难以负担,但家庭收入的增长率没这么高,特别是B40低收入群体。”

他说,虽然国阵执政中央政府时,有推出一马房屋计划,其价格很吸引人,也能帮助到一些低收入群体,但却有一些缺陷,如地点不太符合市场需求,即太偏远。

他补充,尽管购买一马房屋有一些限制,如数年后才能卖,以及必须自住,但执法上却不严,仍有人买来出租,结果这政策未必真正帮到有需要的人。

他说,政府也有推出青年过渡期房屋计划,这能让一些青年暂时居住,并在过渡期间“强制储蓄”了一笔钱,就有能力在市场上购屋。

“这是一个好的政策,政府应推出更多青年过度期房屋计划。”

文章来源:东方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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