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与中廉屋原价回售政府

low-medium-cost

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出,槟州政府目前正制定机制,让廉价与中廉价房屋的购屋者日后在脱售房屋单位时,以当初的购房价回售给政府。

他说,这么做可以遏止目前的廉价与中廉价屋被投机性炒高房价情况一再发生,同时也可以确保这两个被列为A以及B组别可负担房屋的库存保持充裕,分配给真正符合资格者。

他说,他于去年12月在州议会只向州政府建议强制廉价与中廉价屋购屋者脱售房屋单位时只能够回售给州房屋局。

不过,他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日前在国会上总结辩论国家元首施政演词时,表示在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下,屋主只能脱售给房政部表示欢迎。

询及这是否只限新的可负担房屋单位,他回应说目前的建议是如此,不过,他说,房屋局可能也研究将旧有的廉价与中廉价屋纳入当中,并笑言说他知道很多人都是廉价与中廉价屋单位持有人。

他是今日上午宣布批准在槟州政府80/20房屋维修基金拨款接近7万令吉予峇都丁宜槟榔尔玛斯组屋维修2台升降机。

他说,与中央政府一样,槟州政府目前仍在研究修订法律上细则以及标准作业程序。

他说,州法律顾问将在本月25日针对这项建议向槟州政府作出研究汇报,希望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建议。

询及槟州政府在实行这项政策前是否需要中央政府修改法律,他相信州政府本身可以在州权限下实行这项政策。

文章来源:e南洋

 

相关文章

1 Comment

  1. A unit of LMC bought at rm72500, loan from bank for 90%. for 30years. So total prise paid by purchaser include interest earned by bank shall become more than 200,000 ++ over the loan tenure. And now have to sell back to gov at cost price. ?? What a philosophy ??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