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有17%(约7万个家庭)一家之主是靠房地產和投资作为主要收入,其百分比乃全国之冠。
至于雪兰莪则以15%(约23个万家庭)居次,接下来是吉隆坡14%(约6万个家庭)和柔佛13%(约11万个家庭)。
比例最低的,则是玻璃市,即8%(约4000个家庭),吉打、吉兰丹和彭亨皆是9%。
国库研究院是整理了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歷届家庭收入调查报告后,于日前正式出版《2018年大马家庭概况报告》,並在网上製作了互动图让人查看各项数据。
报告显示,全国依靠房產和投资作为主要收入的一家之主比例在过去几年持续增长。2012年时,全马只有9.7%,2014年提高至11.4%,並在2016年进一步提高至12.9%。
此外,全国依靠他人转移支付(Current transfer received),如获得政府援助金或家人给钱的比例,也逐年增加,即从2012年的6.5%,分別增至2014年和2016年的7.6%和8.5%。
不过,报告指出,受薪和自僱仍是2个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6年时,共有63%一家之主是靠受薪,而15.6%是自僱人士。
「若比较2012年及2016年的增幅,僱用人士(包括自僱人士)的收入平均每年增长6.9%,比起房產和投资的16.6%,和他人转移支付的16.1%来得低。」
布城83%家庭靠受薪
报告分析,以上的增长率也与相关领域的指標相符,即同期的薪水平均年度增幅只有6.6%,而屋价涨幅是8.8%,但一马援助金却大涨28.2%。
此外,霹雳最多一家之主是依靠他人转移支付赚取主要收入,即有19%,而吉兰丹排名第2,有18%,接下来则是吉打和玻璃市14%。
依靠他人转移支付作为主要收入的比例最少的是布城,只有2%。同时,布城靠受薪作为主要收入的比例最高,达83%,接下来是纳闽74%和雪兰莪68%。
另外,玻璃市拥有最高比例靠自僱赚取主要收入的一家之主,即23%,而吉打有22%、彭亨和登嘉楼则有21%。
文章来源:东方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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